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辦法7

快速跳轉

農業產銷班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宗旨。 三、組織區域。 四、業務範圍。 五、班址。 六、班員加入、退除籍、除名。 七、班員權利及義務。 八、班基金繳納或退還。 九、班會:定期班會及臨時班會。 十、班長、副班長、書記及會計選舉方式及任期。 十一、經費運用、財產保管及會計制度。 十二、章程訂定及修改之程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辦法第 7 條規定:「農業產銷班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宗旨。 三、組織區域。 四、業務範圍。 五、…」(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業產銷班組織輔導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