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4

快速跳轉
  1. 1.辦理外出取樣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取樣樣品四件以下,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二、取樣樣品五件至八件,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六千元;超過八件,每增加一件加收新臺幣六百元。
  2. 2.外出取樣人員所需交通費及住宿費,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參照中央機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基準收取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第 4 條規定:「辦理外出取樣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取樣樣品四件以下,每次取樣費用為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二、取樣樣…」(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