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對外漁業合作,指中華民國之漁業人、漁業團體與外國人、團體、政府或華僑,在中華民國國內或國外所為之漁業合作。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對外漁業合作辦法第 3 條並不在本篇提供的法規和參考資料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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