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 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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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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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0371207 全文修正)
各級漁會應向主管官署報告工作及事業,並接受其監督。
(0641128 全文修正)
漁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出席法定會議,每人有一表決權;其決議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致損害漁會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表決時提出異議,經會議紀錄記明者,免其責任。 漁會會議對重大事件之表決,應以書面記名行之。
- 法令名詞
- 異議名詞
(0371207 全文修正)
各級漁會應向主管官署報告工作及事業,並接受其監督。
(0641128 全文修正)
漁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出席法定會議,每人有一表決權;其決議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致損害漁會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表決時提出異議,經會議紀錄記明者,免其責任。 漁會會議對重大事件之表決,應以書面記名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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