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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3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六 非我國籍漁船離港通報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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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進入我國港口之
非
我國籍漁船,於漁船出港一日前,
代理人
應向
主管機關
提交離港通報單(格式如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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