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3 條

許可進入我國港口之我國籍漁船,於漁船出港一日前,代理人應向主管機關提交離港通報單(格式如附表六)。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