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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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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農會、漁會難以羅致合格之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者,得由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之: 一、第二條所定結業證書、學歷及工作經驗。 二、無第三條所定情事。 三、低於該職務二職等以內。
  2. 2.前項所定代理期間由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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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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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條條文
  • 第三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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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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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第 7 條規定:「農會、漁會難以羅致合格之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者,得由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之: 一、第二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