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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農會會員: 一、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二、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曾受本法所定除名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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