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農會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鄉(鎮、市、區)內具有農會會員資格滿五十人時,得發起組織基層農會。
  2. 鄉(鎮、市、區)農會成立三個以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准,得組織上級農會。
  3. 全國農會應由省農會、直轄市農會及縣(市)農會共同發起組織。
  4. 下級農會應加入其上級農會為會員,並應受其上級農會之輔導;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會法 第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