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由各事業單位依據各該事業經營實績及其事業計畫、法定預算分別編列決算之事業報告。
對於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41條的釋義,根據法條內容,該條款明確規定了會計年度結束後各事業單位應按照其經營實績、事業計畫和法定預算編列決算的事業報告。這意味著各農會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都需要編制相應的決算報告,以反映其過去一年的經營情況和預算執行情況。 參考資料: 1.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41條 2. 農會相關法規及會計準則 範例:最近一次農會的決算報告中指出,根據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41條的規定,他們依據經營實績和法定預算,編制了詳細的事業報告,清楚地呈現了農會在過去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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