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查費額如下: 一、計畫面積未滿○.○五公頃者: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二、計畫面積○.○五公頃以上未滿○.二公頃者:新臺幣六萬元。 三、計畫面積○.二公頃以上未滿○.五公頃者:新臺幣九萬六千元。 四、計畫面積○.五公頃以上一公頃以下者:新臺幣十八萬元。 五、計畫面積超過一公頃未滿十公頃者:另將超過一公頃部分,每公頃增收新臺幣九千六百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 六、計畫面積十公頃以上者:另將超過十公頃部分,每公頃增收新臺幣六千元,未滿一公頃部分,以一公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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