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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公會
>
獸醫師法
第 4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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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之設立,應由直轄市、縣(市)獸醫師公會三分之一以上之發起及全體過半數同意組織之。但經中央社會行政
主管機關
會商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同意後
核
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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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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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執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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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獸醫診療機構之管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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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獎懲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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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公會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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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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