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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檢疫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檢疫費: 一、軍用物資持有軍事機關證明文件。 二、進口軍、公糧食持有糧政機關證明文件。 三、在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以下簡稱郵寄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限額內。 四、輸出生鮮、冷藏或冷凍畜禽肉類已繳納屠宰衛生檢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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