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組織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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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政策規劃、國際勞動事務之合作及研擬。 二、勞動關係制度之規劃及勞動關係事務之處理。 三、勞工保險、退休、福祉之規劃、管理及監督。 四、勞動基準與就業平等制度之規劃及監督。 五、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政策規劃及業務推動之監督。 六、勞動力供需預測、規劃與勞動力發展及運用之監督。 七、勞動法律事務之處理與相關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八、勞動統計之規劃、彙整、分析及管理。 九、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之調查及研究。 十、其他有關勞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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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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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030109 制定)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勞動政策規劃、國際勞動事務之合作及研擬。 二、勞動關係制度之規劃及勞動關係事務之處理。 三、勞工保險、退休、福祉之規劃、管理及監督。 四、勞動基準與就業平等制度之規劃及監督。 五、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政策規劃及業務推動之監督。 六、勞動力供需預測、規劃與勞動力發展及運用之監督。 七、勞動法律事務之處理與相關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八、勞動統計之規劃、彙整、分析及管理。 九、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之調查及研究。 十、其他有關勞動事項。
立法理由明定勞動部之權限職掌。
- 廢止名詞
(1030109 制定)
明定勞動部之權限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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