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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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執行保險業務及財務帳務之檢查及考核事項,應於年度開始前擬訂檢查及考核計畫,提經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檢查及考核結果經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後,報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辦,其涉及執行事項者,函請勞工保險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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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會執行保險業務及財務帳務之檢查及考核事項,應於年度開始前擬訂檢查及考核計畫,提經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檢查及考核結果經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後,報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辦,其涉及執行事項者,函請勞工保險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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