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勞資爭議扶助範圍如下: 一、勞動事件之勞動調解(以下簡稱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及文件撰擬之律師代理酬金(以下簡稱代理酬金)。 二、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之告訴代理酬金。 三、前二款程序之必要費用。 四、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 五、依仲裁法及本法仲裁之代理酬金。 六、勞工、求職者或工會因工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事由所生爭議,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之代理酬金。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