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快速跳轉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規定之事項應受其上級主管機關之指導與監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工廠法施行細則第 6 條,主管機關在執行本法規定的事項時,應當受到其上級主管機關的指導與監督。這意味著主管機關在執行工廠法規定時,必須遵循其上級主管機關的指示,並接受其監督。舉例來說,當主管機關在制定工廠管理相關政策或措施時,必須遵循上級主管機關的規定和指導,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工廠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