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勞工退休金條例53-1

快速跳轉

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規定,雇主違反本條例被處罰鍰或滯納金時,勞動部須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條文與金額。

Q · 怎麼查一家公司有沒有被罰過勞退欠繳?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免費可查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規定,雇主被處罰鍰或滯納金時,勞動部必須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查詢路徑:勞動部官網「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輸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即可。建議與勞基法第80-1條的違規名單一併查詢,雙重交叉比對風險更精準。

白話解讀

面試前你會 Google 公司評論,滑 Dcard、看 PTT。但有一個更硬、更官方的信用調查源你幾乎沒用過:勞動部的「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裁處名單」。本條規定,任何被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的雇主,其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處分金額必須公布。這不是網友吐槽,是政府白紙黑字的紀錄,直接告訴你「這家公司有沒有幹過拖欠勞退的事」。一家公司的 Glassdoor 評論可以刷、求職網站可以包裝,但被公布在勞動部名單上的紀錄刷不掉。108 年以前勞工只能靠口碑判斷新雇主,這條之後你多了一個武器:在簽聘僱合約前先去勞動部網站查名字。

法律定性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為違規雇主公告制度條文,規定雇主違反該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裁處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違規亦同。屬名譽處分性質,與罰鍰並行構成雙重制裁。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動部公布的違規雇主名單要去哪裡查?

到勞動部官網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announcement.mol.gov.tw)輸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即可查詢。不需身分驗證、不收費、查詢不留紀錄。除了本條規定的勞退違規公告,勞動基準法第80-1條也有類似的違規公告機制,兩份名單建議一起查。一家公司在兩個名單上都有紀錄的話,風險等級直接拉到最高。

Q2公司被公布名單後會留在網站上多久?

勞動部依裁處書處分日期保留一定期間,具體年限依主管機關公告政策調整。即使後來從公開網頁下架,這筆裁處紀錄本身仍然存在於勞動部檔案中,未來還可以透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調閱。短期內的公告是公開資訊戰,長期而言這筆紀錄是雇主終身的治理信用紀錄。

Q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是什麼?

雇主違反勞退條例被罰時必須公告事業名稱與負責人姓名的名譽處分條文,民國108年增訂。

Q4什麼是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

勞動部依本條及勞基法80-1建置的免費公開查詢系統,輸入公司統編即可查違規紀錄。

Q5勞退53-1跟勞基80-1差在哪?

勞退53-1管勞退提繳違規,勞基80-1管欠薪超時等違規,兩份名單分開但建議一起查。

Q6受委託運用機構是什麼?

受勞動部委託代為操作勞工退休基金的金融機構或投信業者,違規亦適用本條公告制度。

Q7怎麼查公司有沒有勞退欠繳紀錄?

進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查詢系統」輸入公司名或統編,免費不留紀錄。

Q8雇主被公告後怎麼撤銷?

需透過行政救濟(30日內訴願)撤銷原處分,事後補繳和解不會讓公告下架。

Q9勞工發現雇主漏提怎麼檢舉?

向勞保局或地方勞工局檢舉,啟動調查程序,處分確定後即進入本條公告流程。

Q10怎麼用本條當談薪籌碼?

面試或調薪談判前查公司公告紀錄,有違規紀錄即為對方治理瑕疵之具體佐證。

Q11勞退53-1公告 vs 民事侵權求償差在哪?

公告是行政名譽處分(政府執行),民事侵權是勞工自己對雇主求償(自己打官司)。

Q12勞退53-1 vs 刑事追訴差在哪?

本條是行政處分附隨的公告義務,不涉及刑事責任;惡意侵占勞退金可能另觸刑法業務侵占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acet勞退53-1勞基80-1
處分性質金錢處分(罰鍰/滯納金)後的附隨公告義務金錢處分後的附隨公告義務
違規行為類型未提繳/不足額提繳/未申報/扣留工資等欠薪/超時工作/未給休假/違反女性夜間工作規定等
公告內容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金額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金額
建議查詢策略面試新雇主必查(看勞退合規)面試新雇主必查(看工時與薪資合規)

勞退53-1

處分性質
金錢處分(罰鍰/滯納金)後的附隨公告義務
違規行為類型
未提繳/不足額提繳/未申報/扣留工資等
公告內容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金額
建議查詢策略
面試新雇主必查(看勞退合規)

勞基80-1

處分性質
金錢處分後的附隨公告義務
違規行為類型
欠薪/超時工作/未給休假/違反女性夜間工作規定等
公告內容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金額
建議查詢策略
面試新雇主必查(看工時與薪資合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日本労働基準法 第104条の2 / 厚生年金保険法 違反事業所公表
韓國근로기준법 위반사업장 명단 공개 (제116조의2 등)
中國社会保险法 第86条 配套 行政处罚法 公示制度
美國U.S. DOL WHD Public Enforcement Database (WHISARD)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1080426 增訂)

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督促雇主履行提繳勞工退休金及繳納滯納金之義務,並收警惕之效,爰參考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規定定明違反本條例相關義務得施以其他裁罰性不利處分之依據。規範主管機關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其範圍含括本條例之相關違反行為。藉由處以事業單位「影響名譽」之處分,讓違反義務人更正改善過去之缺失,且敦促與預防未來再次違反本法之規範,以排除勞工退休生活保障不足之危險。   三、為維護社會之公共秩序,公布違反事業單位之相關違反資訊,除有排除權益保障不足之危險,且可同時維護社會大眾知之權益,適時開放政府資訊以避免個資保護成為黑心事業單位之擋箭牌,爰使主管機關依本條例規定裁處罰鍰者,皆應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   四、除公布事業單位與相關負責人之名稱與姓名外,其他處分金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等其他相關資訊亦有公告之必要。主管機關得彙整其他勞動基準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公告格式,整合違反法令公告之內容,以齊一公告之資訊。另受委託經營及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勞工退休基金用於非指定之投資運用項目者,亦依前項之規定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

(1080426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為督促雇主履行提繳勞工退休金及繳納滯納金之義務,並收警惕之效,爰參考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規定定明違反本條例相關義務得施以其他裁罰性不利處分之依據。規範主管機關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其範圍含括本條例之相關違反行為。藉由處以事業單位「影響名譽」之處分,讓違反義務人更正改善過去之缺失,且敦促與預防未來再次違反本法之規範,以排除勞工退休生活保障不足之危險。   三、為維護社會之公共秩序,公布違反事業單位之相關違反資訊,除有排除權益保障不足之危險,且可同時維護社會大眾知之權益,適時開放政府資訊以避免個資保護成為黑心事業單位之擋箭牌,爰使主管機關依本條例規定裁處罰鍰者,皆應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   四、除公布事業單位與相關負責人之名稱與姓名外,其他處分金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等其他相關資訊亦有公告之必要。主管機關得彙整其他勞動基準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公告格式,整合違反法令公告之內容,以齊一公告之資訊。另受委託經營及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勞工退休基金用於非指定之投資運用項目者,亦依前項之規定作成「影響名譽之處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勞工退休金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1 條規定:「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