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提及的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第 22 條中的第一項,可以看到雇主在特定情況下需要向保險人申報開始或停止提繳年金保險費,並需要在勞工復職後補繳相應的年金保險費。這些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和保險金的適時提供。 參考資料來自勞工退休金條例的相關規定和案例,例如案例中的被告蘇○賜違反規定未給付資遣費的情況。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保障勞工的權益,在特定情況下要求雇主提供適當的年金保險費,以及強制要求雇主在勞工復職後補繳相應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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