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受災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支應及傷病給付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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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以下簡稱勞保被保險人)於災區因颱風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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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