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 3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關鍋爐通風設備之排煙裝置、排煙風管、逆風檔及鍋爐房之防火區劃等,應依建築管理法規及消防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35-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