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對吊籠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二、吊臂、伸臂及工作台有無損傷。 三、升降裝置、配線、配電盤有無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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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對吊籠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二、吊臂、伸臂及工作台有無損傷。 三、升降裝置、配線、配電盤有無異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