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 114 條
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應於明顯易見處標示下列事項: 一、製造號碼。 二、製造者名稱。 三、製造年月。 四、機械規格: (一)衝壓機械:依附表三十五之規定。 (二)剪斷機械:適用之剪斷厚度及刀具長度,以毫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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