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塔、槽等本體完成時,應由製造人向製造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但在設置地組合之分割組合式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得在安裝前,向設置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
對於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125條,該條款規定了製造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的程序。當製造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的塔、槽等本體完成時,製造人應向製造所在地的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不過,如果是在設置地組合的分割組合式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則可以在安裝前向設置所在地的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 作為參考來源,我們可以查閱內政部勞工檢查之相關資料,例如「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檢查規則」。這個條款的範例可能包括製造人在製造所在地申請構造檢查的程序,以確保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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