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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 16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納入本法適用範圍前,或本規則發布施行前已設置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檢查,得依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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