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補助單位依本法第十條各款提出之申請,每年各以一個計畫,且每一計畫主持人一次以申請一個計畫為限。
  2. 前項具有延續性之申請案,應於首年提出總計畫目標、分年工作計畫目標、各年度執行期間、工作項目及經費概算,並分年申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