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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代檢機構時,應就下列事項考量: 一、代行檢查區域之大小。 二、代行檢查機械或設備之數量。 三、代行檢查項目之種類。 四、勞動檢查機構之人力負擔。 五、代檢機構之資格條件。
  2. 前項指定,必要時以公開甄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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