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辦理專案技能檢定之單位,除情形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符合下列事項: 一、每一梯次之同一職類同一級別參加檢定人數須在十人以上。 二、甲、乙級之學科測試採筆試測驗題方式者,須配合全國技能檢定舉辦學科測試。但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另定各職類級別統一學科試題及測試日期。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1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