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專案技能檢定,應以公告之全國技能檢定職類及級別為限。但術科試題測試前列入保密之職類及級別,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辦理。
根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8條的規定,辦理專案技能檢定時,應以公告的全國技能檢定職類及級別為限。如果術科試題在測試前被列為保密的職類及級別,則必須經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辦理。這條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技能檢定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舉例來說,技術士技能檢定辦法中公告的全國技能檢定職類及級別,包括政府機關設立的職業訓練機構自行辦理受訓學員技能檢定、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附設職業訓練單位辦理收容人技能檢定等。而如果有職類及級別被列為保密,則需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的核准方能進行相應的技能檢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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