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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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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年度開始時,將辦理檢定職類、級別、梯次、測試日期登報公告;並透過新聞主管機關洽請各電視台插播技能檢定消息;並應依據年度檢定計畫印製各梯次測試日程表及簡介、海報等宣導資料於報名前分送有關單位。 主管機關於每梯次報名前七日起於各大報刊登技能檢定公告,並透過傳播媒體發布技能檢定消息;各受理報名單位亦得視需要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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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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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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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第 7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年度開始時,將辦理檢定職類、級別、梯次、測試日期登報公告;並透過新聞主管機關洽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