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進行中,應檢人因疏忽或過失而致機具故障,須自行排除,不另加給時間。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第16條規定了在檢定進行中,應檢人因疏忽或過失而致機具故障,須自行排除,不另加給時間。根據這項規定,考試中如果檢定者因為自己的疏忽或過失導致機具故障,就必須自行排除故障,不會給予額外時間。 這一項法規的依據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根據台灣司法院相關判決書的資料,技術士技能檢定是一項國家考試,受到法律的規範。該判決書中提到在考試中可能發生的狀況,以此來解釋法規的實際應用。因此可以認為這項規則的內容與司法院的判決書有著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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