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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閱卷規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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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式試題於人工閱卷時,為便於統計分數及齊一給分方式,答案正確者在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答錯者在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 ,未作答者在題號以紅筆作「﹨」表示之,兩個以上答案者在該題從題號到該最後答案方格上以紅筆作長直線「-」表示之。為增加評閱速度,以套用標準答案模孔板評閱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答對較少時 (即模孔中空白處較多、答對題較少) : 先在模孔中正確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移開模孔板時若發現未作答者遠少於答錯者時,計算未作答數並在題號處以紅筆作「﹨」表示之;反之答錯者遠少於未作答者時,計算答錯數並在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 二、答對題較多時 (即模孔中空白處較少、答對題較多) : 先在模孔中空白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移開模孔板時若發現未作答者遠少於答錯時,計算未作答數並在題號處以紅筆作「﹨」表示之;反之作答遠少於未作答者時,計算答錯數並在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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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閱卷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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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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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閱卷規則第 16 條規定:「測驗式試題於人工閱卷時,為便於統計分數及齊一給分方式,答案正確者在答案處以紅筆作「○」表示之,答…」(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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