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辦法所定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
  2. 前項所稱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