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環境部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本會或工作小組審議
徵收
費率或補貼費率時,委員或其配偶、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
二等親
以內之姻親,為所審議項目相關事業之董(理、監)事、負責人或
受僱人
,委員應
自行迴避
,不得參與該項目費率之審議。
本會委員有前項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會議主席應命其迴避。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