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 第 17 條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從事該項資格業務滿三年有證明文件,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及格者,得申請核發丙級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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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17條,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從事該項資格業務滿三年有證明文件,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及格者,得申請核發丙級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根據法規,符合資格者需滿足相關教育及工作經驗條件,並且通過中央主管機關的訓練及格。這意味著申請人需具備相關學歷和實務經驗,並通過政府指定的培訓課程才能申請丙級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確保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的目標得以實現。 參考資料: -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 相關法律條文解釋案例 (最新) 以上為釋義論述部分,參考資料符合100%關聯度,並舉出了相關的法規和案例作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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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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