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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清除、處理機構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除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外,並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或備之事項,且應自行清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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