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辦法4

快速跳轉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況,指定鋁罐製造業、鋁罐輸入業、鋁罐商品輸入業或鋁罐商品販賣業 (以下簡稱鋁罐業) 檢具左列文件,向省 (市) 主管機關登記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申請書。 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 三、鋁罐輸入業或鋁罐商品輸入業之進口廠商印鑑卡影本。 四、負責人身分證明。 五、產銷及營運計畫書。 六、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計畫書。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該法條的明確解釋。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況,指定鋁罐製造業、鋁罐輸入業、鋁罐商品輸入業或鋁罐商品販賣業 (以下簡稱…」(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