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收費標準訂定準則 第 6 條
快速跳轉
焚化廠代處理費,包括工程建設成本、回饋金、人工成本、管理成本、操作維護成本及灰渣清理成本,其計算方式如左: 一、焚化成本 (元/噸) = 工程建設及其人工管理成本 (元) +土地取得成本及建廠回饋金 (元──────────────────────────────焚化爐運轉期間總處理量 (噸) ) ─── 二、操作維護費 (元/噸) = 人工成本+管理成本+操作維護成本 (元/年) +灰渣清理成本 (元──────────────────────────────年處理量 (噸/年) /年) ──── 土地之公告現值百分之十 (元/年) 三、土地使用費 (元/噸) = ──────────────── 年處理量 (噸/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收費標準訂定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