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署得參酌再生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所提再生資源再生利用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研擬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之公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