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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 5 條

  1. 登錄類別依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新化學物質數量,區分如下: 一、標準登錄:達一公噸以上。 二、簡易登錄:達一百公斤以上未滿一公噸。 三、少量登錄:未滿一百公斤。
  2. 新化學物質用途及性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數量,依附表一登錄類別申請登錄: 一、科學研發用途。 二、產品與製程研發用途。 三、限定場址中間產物。 四、聚合物。 五、經事前審定之低關注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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