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新化學物質屬科學研發、產品與製程研發用途或屬其他特殊形式者,登錄人除應依本辦法所定之資料項目登錄新化學物質資料外,另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科學研發、產品與製程研發登錄表單。 二、奈米化學物質登錄表單。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