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2

快速跳轉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業務:指應用各種檢測方法以執行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之工作。 二、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以下簡稱測定機構):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發許可證,執行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業務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三、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檢驗室(以下簡稱檢驗室):指執行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業務之場所,包括儀器設備及設施所在之測試場、室。 四、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人員(以下簡稱測定人員):指稱檢驗室主管、品保品管人員及其他從事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或噪音檢驗測定業務之專業技術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提供逐條釋義及相關範例,因為這項法規超出我的知識範圍。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業務:指應用各種檢測方法以執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