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參加丙級廢棄物清除專業技術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以上畢業證書。 二、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滿三年,且有證明文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法規《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8條來看,參加丙級廢棄物清除專業技術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以上畢業證書,或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滿三年,且有證明文件。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想取得丙級廢棄物清除專業技術人員證照的人,必須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以上的畢業證書,或者從事廢棄物清理業務已滿三年並能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