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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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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策劃事項。 二、駐外新聞機構工作之指揮、督導、考事項。 三、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交流合作事項。 四、國際展覽之策劃、參加及配合事項。 五、有關我國之國際輿情與新聞電訊之研析及處理事項。 六、對外宣揚國情之文字及視聽資料統一運用事項。 七、對外新聞傳播機構工作之協調及輔導事項。 八、其他有關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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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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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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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第 4 條規定:「國際新聞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國際新聞傳播工作之策劃事項。 二、駐外新聞機構工作之指揮、督導、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