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一人至五人,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督導,辦理本會業務。 前項人員均由本局法定員額內調用之。
回 行政院新聞局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工作人員一人至五人,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督導,辦理本會業務。 前項人員均由本局法定員額內調用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