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指定各公、民營電臺,聯合或分別播送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新聞局得指定各公、民營電臺,聯合或分別播送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
立法理由一、本條明定政府為宣導政令需要,得指定各公、民營電臺參加聯播或分別播送某項節目,以加強新聞報導與政令宣導。 二、按現狀主管機關得因宣傳或教育之需要,訂頒宣傳辦法,或指定轉播某電臺之節目,或洽定時間,約請人員,前往電臺自行播送。
主管機關得指定各公、民營電臺,聯合或分別播送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一、本條明定政府為宣導政令需要,得指定各公、民營電臺參加聯播或分別播送某項節目,以加強新聞報導與政令宣導。 二、按現狀主管機關得因宣傳或教育之需要,訂頒宣傳辦法,或指定轉播某電臺之節目,或洽定時間,約請人員,前往電臺自行播送。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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