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9

快速跳轉

報名、參賽廣播金鐘獎者,應遵守下列事項,違反者,不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節目獎、個人獎之節目應至少公開播送六集。集數之計算,以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至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間首次公開播送之集數為準。 二、參賽節目獎之節目應完整且有固定片頭。 三、同一名稱節目,以報名一節目獎項為限,不得跨項參賽。 四、轉播之節目不得報名。 五、報名單元節目獎者,應於固定時段播出。附屬於其他節目之單元不得報名。 六、以同一節目參賽節目獎及主持人獎者,其參賽項目之類型應屬同一。 七、參賽個人獎之節目如為二人以上共同主持、企劃編撰、音效者,應共同列名參賽;如為二人以上分別主持、企劃編撰、音效者,應分別報名參賽。 八、參賽廣告以單篇廣告參賽;如為系列廣告,以系列廣告參賽。 九、參賽之節目、廣告及臺呼內容應與播出時相同,不得再行後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由於缺乏相關的資料,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第 9 條規定:「報名、參賽廣播金鐘獎者,應遵守下列事項,違反者,不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節目獎、個人獎之節目應至…」(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