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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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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各種考試使用題庫試題之科目,其題庫試題數量,測驗式試題應不低於每次考試需用題數之三倍;申論式試題應不低於每次考試需用題數之四倍。
  2. 2.各科目題庫建置,對於考選部已公布命題大綱或參考用書者,應參照命題及審查;考選部未公布命題大綱或參考用書者,由題庫小組委員衡酌所欲測量之知能,訂定命題範圍及命題來源,據以辦理命題、審查作
  3. 3.命題委員命題時,測驗式試題應附標準答案。申論式試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閱試卷之參考。題庫試題均應註明來源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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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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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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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 6 條規定:「各種考試使用題庫試題之科目,其題庫試題數量,測驗式試題應不低於每次考試需用題數之三倍;申論式試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