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暨國際新聞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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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依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暨國際新聞人員考試規則第四條之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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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段文字是在說明「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暨國際新聞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的制定依據。根據「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暨國際新聞人員考試規則」的第四條規定,制定了這個標準。 簡單範例:這個法規是在說明特定職業的體格檢查標準是根據相關法規制定的。就像是駕照考試需要滿足相關的身體條件一樣,這些職業也需要通過體格檢查才能夠從事相關工作。
- 第四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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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