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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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筆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乘以百分之十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五十分或專業科目中醫內科學成績未滿五十五分或其餘專業科目有一科成績未滿四十五分者,均不予及格。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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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9條的規定,本考試筆試及格方式是要求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其中,應試科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是將普通科目成績和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並且針對普通科目成績是以國文成績乘以百分之十計算,而專業科目成績則是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同時,若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五十分、專業科目中醫內科學成績未滿五十五分,或是其餘專業科目有一科成績未滿四十五分,均不予及格。另外,缺考的科目將以零分計算。 根據考試院修正發布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4條的相關規定,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乘以百分之十計算,而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這些規定描述了計算應試科目總成績的具體方法,確定了及格標準和計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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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