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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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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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第3條,依該法條規定,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顯示,該法條旨在確保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具備相應的專業資格,以確保其能夠有效地履行代理、經紀或公證的職責。例如,根據相關案例,通過該考試取得專業資格的人員才可以合法從事保險代理、經紀或公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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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